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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次查扣的非法营运“黑车” |
东北网12月7日电(李进胜 记者雷蕾) 即日起,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交通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专项整治非法营运“黑车”行动,对市区以及周边地区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进行取缔。
记者今天随同交警在路面执勤。12时许,当执勤交警李冠一巡逻至西大直街铁路文化宫附近时,突然发现一台由东向西行驶的蓝白相间颜色悬挂黑A51583号牌的出租车疑似非法营运的“黑车”。将该车截停后打开前机器盖经过仔细检查发现,该车为化油器类捷达牌轿车,该车的原始颜色为红色,颜色有明显的改动;该车的检测合格贴上没有任何检测合格打印章和车号;强制保险贴上打印的车号为“黑A58473”,明显是挪用了其它车辆的强制保险贴;该车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均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查询系统的登陆信息不符。该车属于典型的无路权车辆,并且涉嫌私自变更颜色,交警将该车扣留做进一步审查。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3月29日哈市开展整治无路权车辆专项行动以来,交警部门在路检以及排查居民小区、地下停车场等场所查扣了1126台无路权车辆,这些车辆中包括走私、报废、拼装、挪用号牌和无手续等车辆,其中查扣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就有103台;三次公开销毁了223台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报废车中,非法营运的“黑车”就有18台。据交警支队交通秩序处处长石滨介绍,交警部门查扣的非法营运的黑车,属于达到报废年限的报废车,交警部门将坚决予以强制报废,同时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伪造、变造机动车保险标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以及挪用其他车辆号牌的,将视其交通违法事实一律依法处罚的同时,对其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事实,将移送交通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据了解,此次交警、交通部门联手开展的专项行动是为了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客运运营秩序、打击非法营运、保障大多数出租车合法利益而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