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9日电(记者 高长利) 日前,省环保局联合省经委、省中小企业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五部门出台七项措施,加速发展生态经济,全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做“生态文明”的先行者和排头兵。
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生态文明”理念在黑龙江省环保系统引起强烈反响。省环保局集体讨论后认为,建设生态文明,统筹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基于这种考虑,省环保局联合其他部门联手出台了七项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加快生态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速发展生态产业、推进实施清洁生产、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环境体系认证、大力发展有机食品和有机产品以及加强生态经济发展的组织协调。按照这些措施的内容,我省将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基础产业为依托,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发展计划,采取有效的推进措施,使生态产业逐步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主导地位;在松花江流域重点行业,全面推进实施清洁生产无费低费方案,建立工业污染全员预防机制;通过农业清洁生产,防治土壤畜禽带来的环境污染;通过认证,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机制性矛盾;通过抓好基地认证,保护有机食品和有机产品的开发环境。加大有机食品和有机产品的出口份额,开发优良的产品品牌。预计到2015年,生态经济将在黑龙江省经济结构中占有较大比重,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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