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4日电 日前,哈尔滨市教育局出台《哈尔滨市中小学校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暂行)》(以下称《标准》),要求全市中小学在两年内逐步按照《标准》建立规范化心理辅导室,每所学校配备1至2名专职心理辅导员,心理辅导室每周接待时间不少于8小时。香坊区和道里区教育局分别要求省级、市级示范性高中、初中、小学要按照《标准》,在今年12月末之前和在2008年10月末前建立规范化心理辅导室。
《标准》还要求,心理辅导室教师要取得市级以上资格证书,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心理辅导室要有学年工作计划,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计划之中。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