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4日电(记者 印蕾)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4日结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马淑洁、张成义、李希明、沈根荣、滕昭祥、董浩及秘书长傅亚文出席会议;副主任王宗璋主持上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刘学良,省法院院长南英、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应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订案)〉的决定》;会议听取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0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07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预计超收及安排意见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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