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5日电 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哈尔滨一处了解到,2008年养路费将于12月21日开始征收。
据哈市交通征费稽查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月21日至2008年1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为正常纳费期,逾期日征收5%滞纳金。中国银行的13个代征网点将同时开始征收养路费。松北区域内的车辆可就近到交通征费稽查局哈尔滨一处松北所完成交费。
责任编辑:岳同明
东北网12月15日电 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哈尔滨一处了解到,2008年养路费将于12月21日开始征收。
据哈市交通征费稽查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月21日至2008年1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为正常纳费期,逾期日征收5%滞纳金。中国银行的13个代征网点将同时开始征收养路费。松北区域内的车辆可就近到交通征费稽查局哈尔滨一处松北所完成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