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6日电 对于许多困难家庭来说,权益受到损害时求助无门,打官司所需要的时间、资金等投入更是无法承受之重,而法律援助,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一个方便而公平的途径。
2007年,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成立10周年,为了解其10年来的运转情况,记者向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有关负责人了解情况,走近受援人与援助律师,深深地感受到,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陷入困境时的希望之火,它能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为老年人维权撑起一片天
2005年4月13日,哈尔滨市动力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严世华老人。78岁的他患有脑血栓后遗症、老年痴呆症,语言表达吃力,行动不能自理。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费了好大劲才听懂老人的陈述:2004年老人因病被妻子抛弃,后暂住女儿家,但老人心里总有气,想到法院起诉他的妻子,而子女劝他息事宁人,为防止老人去起诉,将他反锁在家中。2005年4月13日,老人趁女儿外出办事忘了锁门之机偷偷溜去了法院,但由于缺乏相关证件,没有立上案,后在一位好心的出租车司机的帮助下来到了动力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针对老人的问题耐心地给予了解答,并于下班时通知了老人家属来接老人。老人的子女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因不满老人到法院告状一事与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最后竟扔下老人扬长而去。工作人员多次与家属电话联系,但谁也不愿接老人回去。工作人员一面安抚老人,一面耐心地做家属的工作,并把情况向局领导做了汇报。他们一起通过电话苦口婆心地劝说老人的家属,对其晓之以理,到了晚上8点,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家属们返回了法律援助中心,局领导对家属进行了说服教育,同时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把老人反映的问题向家属做了细致的说明,并告知老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他们应尽的义务,同时也鼓励老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他需要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一定会上门服务。子女们终于理解了老人,把老人接回了家,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好好地对待老人。”
援助律师介绍说,老年人是一类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经常受到侵害。针对此种情况,哈尔滨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老龄委维权处、市老年人救助中心互相配合,多次开展老年人法律咨询活动,并为老年人优先提供法律援助,让老年人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维权撑起一片天。
为奶农讨回奶款挽回损失
2005年1月,道里区法律援助中心受区领导的指派,接受了太平镇231户奶农和新农镇82户奶农因哈尔滨宝源鲜奶收购有限公司和哈尔滨绿乐尔乳业科技有限公司拖欠他们鲜奶款的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对他们进行法律援助。现这313户奶农的法律援助案件均已胜诉,为奶农挽回损失一百余万元。
2004年7月至9月期间,道里区太平镇、新农镇李树文等313户奶农通过哈尔滨宝源鲜奶收购公司为哈尔滨绿乐尔乳业科技公司送鲜奶,但该公司拒不履行给付奶款义务。
由于奶农们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只能提供几份没有被告盖章的对账单和几张被告给其开户的银行存折,因此,证明二被告拖欠他们奶款的证据严重不足。援助律师首先找到了宝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他们摆事实、讲道理,使他们在对帐单上加盖了公司公章,又对第一被告绿乐尔公司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从而掌握了对原告有利的相关证据。同时,援助律师又耐心细致地对每一位奶农的身份和具体的欠款数额进行核对,并分别给313户奶农每一位均准备了一份包括起诉状在内的立案材料后,将这起案件起诉到道里区人民法院。
援助律师又积极寻找线索,查实了被告绿乐尔公司的一处价值100余万元的财产,并及时申请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为本案胜诉后的执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死亡民工讨说法
2005年9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开发区变兴路一处正在私建的民宅突然发生坍塌,造成3名分别来自双城、兰西和山东昌乐的农民工当场被砸身亡。
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下午,援助律师冒雨来到群力乡约见了农民工家属,向他们讲解了法律援助制度及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取得了农民工家属的信任并当场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及委托代理手续。接受委托后,援助律师积极做房主妻子的思想工作,讲明房主在这起事件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经过多次交涉,终于做通了房主家属的工作,房主于2005年9月30日交纳了24.5万元的赔偿款并在道里区公证处办理了暂存手续。国庆长假后,房主家属突然改变主意,拒绝在援助律师草拟好的赔偿协议上签字,导致死亡农民工的家属无法领取赔偿款。在多次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援助律师又代理三位农民工家属向道里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道里区人民法院在缓交原告案件受理费的情况下立案,并对此案件优先给予审理。经过法院办案人和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最后终于使原、被告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每位农民工家属均得到了7-8万元的赔偿款。这些赔偿款帮家属们渡过了难关,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
法律对弱者不设门槛
市法律援助中心洪主任介绍说,“很多时候,法律武器的昂贵和稀缺令许多弱者望而却步。如何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是法律援助的首要任务。”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弱势群体遇到困境后不能解决,就可能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法律援助对他们来说非常必要。
援助律师刘荣俊说,之所以强调法律援助,是因为法律援助是最基本的制度性安排,是弱势群体所应获得的最低限度的帮助。对弱者的法律援助,不仅是出于人道主义和慈善的角度,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一个具有良好秩序的国家,每一个公民都应享有获得法律信息和司法人员意见和服务的平等权利。法律援助作为国家对法制平等的承诺,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的制度化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