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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治乱减负工作查处“三乱”案件600余件
2007-12-18 09:48:3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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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8日电 黑龙江省把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治乱减负工作的重点,坚决纠正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各种“三乱”行为。10年来,全省累计查处“三乱”案件600多件,处理400多人。这是记者从17日在哈尔滨召开的全国减负办主任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这次全国减负办主任工作会议,旨在研究明年如何更好地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

  据了解,黑龙江省的治乱减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尤其是治乱减负立法工作,在全国比较领先。1997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10年来,我省集中治理了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强势治理的推进势头。

  集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全省范围内,有计划、分步骤、全方位地开展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截至2006年,全省已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近2000项,涉及金额近30亿元。通过集中清理,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集中开展了乡镇企业、非公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改进政府服务、推进工作落实五个方面,研究出台了26条具体规定,有效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各地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清理涉及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收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和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并积极推行收费许可证、企业交费登记卡等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取消向非公企业的收费项目800多项,涉及金额12亿元。

  集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的问题。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对不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文件规定的一律取消,并要求每个收费站点设立公示牌,标明文件依据、收费起止年限和收费标准等。实行联网收费和阳光收费,对全省的车辆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对通过高速公路网的车辆实行一卡通收费;在有条件的市、县建立收费大厅,实行阳光收费、“一站式”收费。截至2006年,全省取消向机动车收费项目60多项,涉及金额3亿多元。取消公路收费站点31个,城市道路收费站点和其它检查站点24个。查处涉车乱收费案件50多件,处理70多人,涉及金额2亿元。

  集中开展涉企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的调查和清理工作。先后派出60多个调查组,深入到有关单位,全面、系统、细致地摸底和审查各类评比、评优、评价、达标、升级、排序、考核等活动。目前这项工作还在进行中,已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