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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两类群体参加医保办理时限延长至2008年3月31日
2007-12-20 05:32:40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张翀 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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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0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住院医疗统筹办理时限延至2008年3月31日,逾期将不予办理。当月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将于参保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住院医疗统筹待遇。

  据了解,10月25日,哈尔滨市实施了《关于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住院医疗统筹有关问题的意见》,以解决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意见》实施后,破产、困难企业及退休人员踊跃参保,截至目前,有229户企业共7460名退休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鉴于破产、困难企业及退休人员身份认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部分企业因关停时间较长,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认定及参保手续。为保证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顺利进行,使这部分退休人员都能够享受到此项政策,将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住院医疗统筹办理时限延后至明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四类群体可申请参保:市级统筹范围内(暂不包括呼兰区、阿城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国有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国有、集体困难企业中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退休人员;符合《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已经没有生产能力且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集体企业中享受生活费的退休人员;已参加医疗保险后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