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0日电 一市民路上偶遇老乡,不想开玩笑举动过大,将路边一行人吓得心脏病复发,虽说并无恶意,但该市民还是为自己的莽撞行为赔偿了千余元的医药费。
今年6月,家住哈市道里区大民兴街的于某到附近菜市场买菜,这时她看见熟识的老乡朱某在前面行走,便从朱某的身后跑过去,将她随身携带的塑料袋抢走。因动作过大,于某不小心还刮到了路边行人曹某的衣服,朱某和曹某都被吓了一跳。就在朱某和于某嘻笑并取笑曹某时,50多岁的曹某脸色煞白,捂住胸部坐到了地上。
几天后,曹某的家人找到了于某,称曹某心脏病复发已住院治疗4天,并希望双方就2000元的医疗费达成和解。于某则认为,自己跟曹某并不相识,不同意赔偿,无奈曹某的家人将于某告上法庭。
道里区法院审理认为,于某的行为虽与曹某的病情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对曹某的病发有一定的诱发因素,故于某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日前,法院判决,于某承担医药费12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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