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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28名农民工劳动模范及家属成为城市新市民
2007-12-20 18:00:09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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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举行首批农民工劳动模范落户哈尔滨市准迁证发放仪式

农民工张启琼和丈夫拿到了盼望已久的落户哈尔滨市准迁证

  东北网12月20电(记者 印蕾) 20日下午,哈尔滨市总工会会议室内欢声笑语,农民工劳模的脸上写满了笑容,哈尔滨市首批农民工劳动模范落户哈尔滨市准迁证发放仪式在这里举行。28名农民工劳动模范及家属成为了城市新市民。

  发放仪式现场,农民工女劳模张启琼和丈夫一从市总工会领导手中接过准迁证就围在一起高兴地翻看。1995年,张启琼和丈夫从老家四川来到哈尔滨打工。12年来,张启琼从酒店服务员晋升到管理人员,2004年还在哈市买了房安了家,女儿也在哈尔滨市一所初中上了学。房子有了,工作稳定,可张启琼心底总觉得自己还没有真正的成为这个城市的主人。“户口落下了,这回安心了”,张启琼高兴地说,下一步,她打算把父母也从四川老家接过来,让老人在自己身边安度晚年。同时,张启琼和其他27名刚刚成为新市民的农民工劳模们纷纷表示,一定不辜负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关心和爱护,珍惜机会、爱岗敬业,踏实劳动、勤奋工作,尽快融入城市,为哈尔滨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成为城市名副其实的新市民。

  据介绍,近年来,哈尔滨市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排忧解难的政策措施。对当选的“哈尔滨市农民工劳动模范”制定了在人大、政协换届时,被适当推荐作为代表、委员的候选人;各级工会、农委、劳动部门要为“农民工劳动模范”就业、培训、职级评定和社会保障等提供必要的帮助;对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必要补贴;对取得城镇户口自谋职业的,可享受小额贷款政策;对生活困难的优先帮扶救助;对有落户愿望的“农民工劳动模范”本人及配偶、符合相关政策的子女,公安部门可为其办理哈市户籍;对其入住农民工公寓进行优先办理入住手续等一系列优惠待遇。为把哈尔滨市农民工劳动模范待遇问题落到实处,市总工会联合有关部门专门制定了兑现政策工作操作规程,并就相关单位落实农民工劳动模范待遇工作进行了具体责任分解。目前,各项优惠待遇落实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