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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诫世人不要犯错” 女子狱中创作40余万字自传体小说
2007-12-21 15:14:5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左利滨 于殿奎 于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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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1日电 讲述人:金华(化名),51岁,1984年因故意杀人罪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由于改造积极屡次减刑,于1998年提前释放,现被原监狱服装生产车间返聘为技术员。金华在狱中创作了一部40余万字的自传体小说,并坚持每天记日记。目前,她正在整理小说及日记准备出版。

  我原本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我丈夫是哈市某高中的语文教师。在孩子不到一岁的时候,我丈夫有了外遇。我当时很彷徨、痛苦,数次找到破坏我家庭的那个女人交谈但都没有结果。在最后一次努力仍然无望的情况下,冲动的我拿起刀刺向了那个女人。那年我才29岁。她死后,我被判为死缓,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入狱后,我在监狱生产车间的技术组学习服装设计和裁剪,边学技术边记日记,我把自己的心路历程、遇到的人和事都写到日记里。服刑期间我以自身经历为蓝本,创作了一部40余万字的小说,希望以此告诫世人。经过几次减刑,我于1998年刑满释放。出狱后,我凭借服装设计的手艺养活自己,随后继续深造,考取了服装设计方面的职业资格证书。如今我被返聘回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服装工厂做技术人员,也重新组织了幸福的家庭。我现在正在整理狱中的小说和日记,唯一的心愿就是我的小说出版后能警示世人,不再犯错。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