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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城区参合农民报销额上调
2007-12-24 09:47:1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姚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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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4日电 近日,齐齐哈尔市对原《齐齐哈尔市五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做出调整。调整后,五城区住院参合农民医疗费用报销额从过去的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年15000元。

  自今年5月以来,齐市龙沙、铁锋、建华、富拉尔基、碾子山五城区正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已有8万多农民参合。此次除在报销金额上有所上调外,五城区住院的参合农民出院结算当天,就可在医院直接领取应报销的住院费用,由医院提前垫付。齐齐哈尔市卫生部门还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今后不得收取与参合农民诊疗无关的任何费用。

  据了解,这次齐市还在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增加了18类54个品种的五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市卫生部门要求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使用规定药品目录,占用药总金额分别不低于70%、80%和90%,对达不到比例的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并对违反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给予相应的处罚。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