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4日电(记者高长利)2007年,黑龙江省坚决按照“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政策要求,不断加大全省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前三个季度,松花江流域各断面的水质主要以四类水体为主,水质保持稳定。
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省环保局在建设项目管理和审查过程中对行业准入、项目选址等方面未能达到要求的124个项目实行退回、暂缓批准或不予批准。在全省开展松花江流域涉水企业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对石化、化工、焦化、冶炼、造纸、制药等重点行业、县(区)涉水排污企业和新建项目进行了整治。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4863人次,检查排污企业4061家,淘汰或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焦化、钢铁等生产企业116家,停产治理173家,限期治理352家、限期整改215家,对134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清理纠正了违法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13件,摘掉“重点保护单位”牌匾170余个。
对国家环保总局暗查中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37家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对其下达了整治通知,明确整治时限与督办部门,派驻环保监督员,实行“一人一厂”。截至目前,大部分企业已完成整治任务。国家环保总局挂牌督办的中化集团齐化公司、牡丹江镜泊湖啤酒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利马酵母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有5家已建设完成或改造了污水处理设施,佳木斯市政府依法关停了莲江口造纸厂。
2007年,全省共取缔关闭一级保护区排污口34个,取缔关闭2000年以来新建、扩建建设项目9个,整改未达标排放企业2家,清理装卸垃圾、油类等码头4个。集中解决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全省共检查工业园区47个,其中完成规划环评的13个,正在开展规划环评的16个。对全省所有的造纸行业及纸制品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清理整顿。全省对12个地市的314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对209家企业进行了处罚或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停产55家、限期治理37家、关停98家、年底拟关停1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