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在道外某货站发了价值5万元的货,可是在运输过程中,货站把我的货弄丢了。他们也承认理赔,但是他们说,根据货站的规定,只能赔我一部分损失。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能要回全额赔款吗?王女士
律师解答:
办理了托运手续,支付了约定的运费,双方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依法成立,货站应全额赔偿。我国《合同法》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赔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