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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方案: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关!
2008-01-07 14:22:0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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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7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发改委获悉,日前出台的《哈尔滨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哈尔滨市将采取多种措施,到2010年,使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5吨标准煤下降到1.19吨标准煤,降低21%;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在2005年2.5吨标准煤的基础上,按可比价计算,下降25.2%;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4%。

  根据《方案》,哈尔滨市将加快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等六项必要条件。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对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区、县(市),严格控制国家和地方财政安排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

  哈尔滨市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到2010年,全市建设风力发电站3个、太阳能房10万平方米、燃池1万个。稳步发展生物燃料乙醇等替代能源,积极推进依兰等地风电项目、双城等县(市)秸秆固化燃料等项目。同时,将大力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快水污染和二氧化硫排放治理工程建设。重点推进文昌三期污水处理升级改造、何家沟、平房等12个污水处理项目,哈气化厂、哈制药总厂等9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以及四方台、磨盘山、西泉眼等3个区域污染治理项目。落实脱硫工程减排、加强监管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二氧化硫减排措施。大力发展城镇集中供热和清洁燃料工程等建设力度。

  《方案》还提出加快节约型城市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实现工业节水3.3亿立方米,农田灌溉面积上的存量节水达到2.56亿立方米;在城区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市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水不得超过0.5立方米。逐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到2010年,哈尔滨市城市生活垃圾利用率达到35%,废金属利用率达到93%,废旧电子产品利用率达到50%,废旧物资利用率达到75%。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