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9日电 日前,黑龙江省将国家和省级用于救助困难群众的1.38亿元资金全部下拨各地。为使困难群众及时拿到救助金,省民政厅先后4次组织专项或综合工作组19个,深入重灾区核实灾情,开展专项调研,检查资金到户情况。8日,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召开全省重灾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紧急会议,针对救助资金下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全省冬春期间灾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管好用好救助资金,不错花一分,不耽误一天,切实把全省灾区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好,确保他们安全越冬,愉快过节。
2007年,黑龙江省争取国家下拨旱灾应急资金5700万元,冬春第一笔救助资金7100万元,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救助资金。三笔资金共计1.38亿元,省里分别于2007年10月23日(5700万)、12月5日(1000万)、12月25日(7100万)下拨各地。其中,旱灾应急资金日前全部发放到位;12月5日下发的1000万元资金,本应在15天内发放到位,但目前到位的不到70%,还有部分地区在采购粮食陆续下发;国家下拨的7100万元资金各地正在有序发放中,要求各地必须在2008年1月15日之前全部发放到位。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