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尾气排放不达标强制报废 冰城34条公交线路签订责任状
2008-01-15 09:45:48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叶滨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月15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公室获悉,近日,为改善哈尔滨市空气质量,环保部门与哈市34条城区内行驶的公交营运线路签订了《公共交通营运车尾气达标排放责任状》。今后,一台车如经多次治理后尾气排放仍不达标的,将依照《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强制报废,并对超排车辆和单位曝光。

  据了解,哈尔滨市今年将在汽车尾气治理方面加大力度,执法人员将随时上路巡查抽检,对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将责令停止营运、限期治理。对未完成限期治理仍上路行驶的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对超过限期治理期限未完成治理的车辆,或不接受治理的车辆,除不予办理年检外,将依法按最高限额进行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