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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确定5件议案
2008-01-29 09:49:1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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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9日电 记者从28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六次主席团会议上获悉,本次人大会议共确定议案5件。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全省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依照法律程序,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到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大会议案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原件共15件。其中,关于制定和修改法规方面的5件,工业交通方面的3件,资源环保方面的3件,农业生产方面的2件,医疗行政方面的1件,就业制度方面的1件。

  经过大会议案组认定,构成议案的有5件。分别是《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危险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议案》、《关于完善〈黑龙江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完善〈黑龙江省赌博处罚条例〉的议案》、《关于完善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铁路、公路平交道口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

  其他10件议案原件,不属于代表议案范畴,改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转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