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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年底完成国企家属区“三供”分离移交
2008-03-04 09:27:14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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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4日讯 3日,哈尔滨市正式出台《哈尔滨市国有企业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区属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分离移交。

  据了解,《方案》把“以维修维护为主,改造为辅和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且不低于哈尔滨市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作为分离移交工作的基本标准。

  本次分离移交范围——

  《方案》确定,哈市市区内(不含呼兰、阿城区)中央、省属、市、区属国有企业承担的家属区“三供”社会职能。

  接受单位的确定——

  为防止出现接收方在取得分离移交费用后“弃管”等短期行为发生,《方案》原则上规定,必须移交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公益性企业。供水移交至哈市供排水集团,供热和物业移交至哈市物业供热集团或工业资产公司所属的中润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电移交至哈尔滨市电业局。

  人员安置——

  《方案》规定,经交接双方协商,原则上关停破产和改制的分离移交企业从业人员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与接收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若分离移交企业未进行改制,可实施劳动关系调转,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并锁定,调转前的经济补偿金由分离移交企业承担。接受聘用标准按房产物业管理定员标准执行,即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5人,供热为0.8人。供水设施管理人员要优先考虑聘用原企业从业人员,定员标准由接收单位按有关标准提出并确定。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