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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贩养吸筹毒资 四名“瘾君子”获刑
2008-03-28 11:16:0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于天竺 付建国 蔡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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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8日讯 近日,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吸毒贩毒的共同犯罪案件进行了宣判,四名被告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人苏某于2004年3月17日因吸毒被上海市闸北区分局强制戒毒一年,被告人辛某、朴某于2006年11月3日因吸毒被七台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强制戒毒6个月。被告人苏某与被告人朴某在佳木斯戒毒时相识。2007年6月至7月份,几名被告在吸毒的同时,还把冰毒贩卖给吸毒人员孙某、邓某、全某、金某。毒品主要来源是从苏某处所得,以0.7克每小包的形式出售。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四被告在吸毒的同时,还贩卖毒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因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苏某系主犯,其他人系从犯。另外,被告人刘某系累犯。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