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棚改办获悉,由市城乡规划局、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的2008年度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安居住宅设计竞赛于1日开赛。棚户区拆迁改造后新建住宅究竟什么样,一直是回迁居民关注焦点。昨天开始的竞赛内容则透露了对回迁安置住房、保障房和商品房的户型等标准的详细规定,从中可以看出未来棚改新项目中住宅的大体模样。
套型三大类型住房多层高层设计
根据参赛方案,棚改项目新建房要从哈尔滨市居民的居住生活方式出发,寻求适应住户不同的经济水平、家庭构成和生活方式等多样化需求的套型居住空间,设计应具有选择性、灵活性和实用性的特点,着重考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类住房的套型供应,套型进深原则上控制在12—15米范围内。套型设计内容分为多层和高层(塔式或板式)两种方式,每种由回迁安置住房、保障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三大类组成。(见下表)
设计保障房商品房同区“混搭”
据悉,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将不区别建筑集中的保障房和商品房,而是在同一小区、同一座楼中混合设置。根据设计要求,未来新建房的多层标准层平面设计将包含全部3大类套型组合方式(非局限同一标准层内全部实现);高层可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组合,但应将单元数控制在3个以内;总平面环境设计方案要以创造宜人的居住环境为目标,功能布局原则应将住宅与商服分开设置,注意人流、车流的动静态交通组织,注重公共活动空间的布置,考虑基地转角处的适当退让;立面造型方案要在建筑造型、建筑色彩、比例尺度、细部处理和材料选择等方面符合哈尔滨市寒地及建筑地域特征,建筑风格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所有套型均应考虑空调机摆放,坡屋面形式的各种出屋面排风口应尽量集中设置,原则上不设置露天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