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我省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讲座
2008-04-21 16:50: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高长利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4月21日讯(记者 高长利) 21日下午,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飞为我省省直部门负责人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讲座。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飞作专题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8月30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于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第一部应急管理专门法律,它针对目前我国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

  在讲座中,李飞就《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作了详细的讲解。整场报告深入浅出,生动活泼,针对性强,既有理论上的阐述,又有实践中的实例,受到听众的欢迎。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