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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依据“环境容量”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2008-04-21 18:59:19 来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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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4月21日电(记者呼涛)通过依据环境容量规划建设,中国生态大省黑龙江建成以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资源型城市转型、新型产业基地发展共进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模式。

  黑龙江省环保厅最新发布的《黑龙江省2007年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截至2007年底,黑龙江省已建成186个自然保护区总数,其中国家级17个,省级33个,总面积590余万公顷。同时,全省建设了32个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保护区5个。全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模扩大,质量提升。

  黑龙江省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模式逐步建立。根据主体功能区思想和区域发展环境管理规划,黑龙江省在骨架公路网规划、呼玛河干流梯级水电站开发规划、哈大齐工业走廊哈尔滨牛家工业园区、大兴安岭对俄经济贸易合作区进行了规划环评或区域环评。

  目前,黑龙江省“两江一湖”规划、大庆石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等规划环评已通过国家审查,双鸭山煤化工工业生态示范园区规划通过国家专家论证。三江平原生态功能保护区被列为国家级试点。为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和新型产业基地发展,鹤岗市120万吨甲醇项目、大庆油田120万吨乙烯改扩建项目获得国家批复并开工建设。

  “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将依据土地资源、流域水环境以及森林生态功能等环境容量推进生态省建设。黑龙江省将加强黑土地水土流失和西部荒漠化综合治理,加大煤炭、森林、石油等资源开发型城市的生态修复,并着力推进松花江流域和黑龙江、乌苏里江等界河的污染治理。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