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日讯 昨天上午10时30分,位于学府路与保健路交叉口的哈制药总厂附属医院的一处建筑,因地铁一期工程哈医大二院站点建设需要被拆除。至此,地铁一期工程沿线非住宅房屋区域拆迁工作拉开序幕。
地铁拆迁范围划定
据市地铁建设指挥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地铁一期工程拆迁范围包括沿线站点周边影响工程建设的区域及同步启动拆迁的关联区域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地面附着物,共涉及医大二院站、黑龙江大学站、清滨公园站、西大桥站、教化广场站、博物馆站、交通学院站、南直路站等11个站点的106栋建筑物。医大二院站和黑大站两个区域的拆迁为先期拆迁突破口。
目前,市建委已完成公企拆迁的调查摸底和经济测算等细致工作,并与省电力公司就拆除电力大厦问题达成共识。
拆迁范围内特困群体将给予照顾
据介绍,这项拆迁工作将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合理补偿,以及拆迁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原则。一是对拆迁范围内的特困群体将给予合理照顾,建立最低保障户型、最低补偿标准;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政策的家庭,按有关规定,可直接享受相关政策。二是由市规划部门认定的违法建筑和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对于有争议的房屋证照,由市房产部门予以认定。对历史形成的无证照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符合救助补贴条件的,给予救助补贴。
合理补偿公企拆迁
按照“分期启动、先易后难、先公企后住宅”的拆迁思路,地铁一期工程先进行非住宅房屋的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拆迁政策,按照《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实行货币补偿的有关规定执行。
据悉,非住宅搬迁补助费包括:电视、电话、互联网业务接入迁移费以及机器、材料、煤气、动力电、生产用水等设施、设备的搬迁、拆装费和无法恢复使用设备的残值。电视、电话、互联网业务接入迁移费以及设施、设备的搬迁、拆装费按颁发拆迁许可证当年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及货物运输、设备拆卸、安装价格计算,无法恢复使用设备的残值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因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将以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上年度月平均应纳税所得额和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劳动保险统筹基金确定的职工人数以及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给予补助。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手续不全,由联合调查组确认后,参照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给予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