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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
2008-07-28 08:55:5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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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8日讯 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等资源,或者违章搭建建筑物;不准在集体土地征用、承包,资产租赁、经营,工程项目发包,物品采购等过程中暗箱操作,优厚亲友,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准克扣、截留、拖欠、侵占、贪污强农支农、扶贫、救灾、移民、征地补偿等款物;不准以各种非法手段拉票“贿选”或者在选举中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准侵占集体财物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以村务或者其他公务为借口,用公款吃喝或者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或者借用公款公物逾期不还;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聚敛钱财;不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色情、涉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及为“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