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日讯 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多方努力,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黑龙江省积极为农民参加社会保险营造良好氛围。
为保护耕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失地农民当期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黑龙江省制定了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对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作出了制度安排。两年来,已有2万农民因政府征地而失去土地。其中,1.5万人已办理了农转非,转为城镇居民,纳入了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范畴。另外5000人参加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已由当地政府组织免费培训,优先安排了就业。
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以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建筑业、采掘业、餐饮和家政服务业为重点,黑龙江省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扩面行动。截至7月底,全省参加医疗保险农民工达到39.3万人,比去年增加了7.3万人。
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积极实施了“平安计划”,截至7月底,全省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达到51.71万人,比去年增加了12.91万人。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黑龙江省将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国家制定出台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后,抓紧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参保办法。继续实施“平安计划”,以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煤矿、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为重点,切实解决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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