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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状诉哈尔滨出租车公司一年多收四五百万元
2008-10-28 09:20:0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邹呈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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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8日讯  22日,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系的三位大学生将一份标注着“公益诉讼”字样的民事起诉状送往道里区人民法院,之所以冠以“公益诉讼”,是因为他们只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哈尔滨大众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其多支出的每公里0.1元打车费,共计0.3元,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纠正错误的计价方式,按约执行双方约定的价格——每公里1.9元。

  记者日前收到了一封《“诚实的小孩们”缘何为三角钱打官司?》的电子邮件。里面这样写道:“一个偶然机会,我们在打车时发现,哈市所有出租车的车体上都标示着1.9元/公里,但实际却普遍按2元/公里收取,每公里多收消费者0.1元。该现象存在已久,但一直无人据理力争。我们愿做《皇帝新装》里的那个诚实的小孩,现已向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0.3元经济损失公益诉讼。”

  这封邮件来自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系的三位大学生。他们分别是22岁的曾赟、21岁的王晓军和杨晓岚。虽然他们不是同一年级的学生,但因同为法律援助志愿者让他们走到一起。

  20日下午,因要出庭辩论,他们搭乘了一辆哈尔滨大众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从南岗区人民法院到道外区人民法院,出租车计价器显示为5.7公里,按车上提示的“哈市物价局监制的起步价8元、1.9元/公里”计算,他们应支付13.7元,但最终司机向他们收取了14元。他们发现,当计价器显示里程为3公里时,金额即跳为9元,以后每0.5公里增加1元钱。也就是说,计价器每公里实际收取2元钱,与公示不符,每公里多收0.1元。随后他们进行了一系列调查,发现不仅是大众出租车公司,哈市所有出租车公司都是这样计收的。

  王晓军告诉记者,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他们意识到,在该事件中,乘客和司机已构成了一个完全意义上的运输合同关系,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但其实际收费与承诺的1.9元/公里不符,这就将此事件纳入了目前在中国处于空白而在国外常见的公益诉讼范畴。当晚,他们三人起草了诉状,将被告确定为哈尔滨大众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哈尔滨市民,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多支出的0.3元打车费;判令被告赔偿其因与被告纠纷造成的损失费6元;判令被告纠正错误的计价方式,按约执行双方约定的价格。

  10月22日,他们将标注“公益诉讼”的民事起诉状递交到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目前,他们正在等待,看法院是否对此予以立案。虽然不知道这场公益诉讼结果如何,但三位大学生表示,他们会将官司一直打下去,作为他们离开大学、走向社会前的第一次社会实践,也真切希望能为社会做些事情。

  在诉状中,三位大学生算了一笔账——哈尔滨市区现有出租车约1.2万至1.5万辆,以一辆出租车每天平均行驶200公里计算,保守估计起步里程3公里以外一辆车每天以1.9元/公里收费里程为100公里,如此一来,每辆车每天多收消费者10元,全市出租车每天则向乘客多收1.2万至1.5万元钱,一年365天多收约438万至547.5万元。以一所希望小学的设立需要10万元计算,每年哈市多收取的打车费可建希望小学多达400余所;以每所小学供100名失学儿童计算,每年多收的这笔打车费可使4万余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