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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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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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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采购中心简报 |
东北网11月21日讯 (记者 顾硕) 省政府采购中心着力在透明服务和规范管理上探索有效途径,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上,该中心紧密结合采购工作的实际,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政府采购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始终立足于服务广大的省直预算单位和供应商。他们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采购单位和企业调研等形式,不断强化科学发展观理念,并通过查找制度缺失,完善工作机制,打造了透明、规范的服务体系。
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成立之初,由于受人员所限,在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时一直采取“一人干到底”的无制约的操作模式。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来,省政府采购中心大胆创新管理模式,实现了以强化内部运行中“前端”和“末端”两大环节的制约与监督职能作用的“三段式”管理模式,使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得到充分的体现,使政府采购操作更加规范、科学与合理,开创了具有黑龙江政府采购特色的科学管理模式。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省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座谈调研了解到,能更多地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来是广大供应商的强烈期盼。为此,在反复调研基础上,采购中心扩大了采购信息发布的范围,将“竞争性谈判”项目也在网上发布,从每月五、六条标讯到现在的每月二十五、六条标讯,增强了信息发布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目前,不仅埠内的供应商踊跃参与,就是外埠商家也都到黑龙江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使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采购机制得到进一步的拓展和延伸。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评标一直依靠专家的力量组织评审。在学习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中,服务用户反映,在专家聘用和履行职责中存在一些问题,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分析和查找问题症结的基础上,与省采购办联手,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主要是探索建立星级专家考核评比机制;在每次评标结束后,由采购用户和中心的工作人员现场对专家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将专家的考核情况定期向采购监管部门反馈,对违规的评审专家向所在单位通报批评、限制参加评标活动或给予清除专家队伍的处理。
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和队伍建设上迈出了可喜步伐,使政府采购更加透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