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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党组边查边改力求实效 着重解决突出问题
2008-11-24 16:01:04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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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4日讯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黑龙江省工商局党组紧紧围绕支持服务全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这一主题,着眼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坚持真查实摆,边查边改,着力在解决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力求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

  一是针对支持服务经济政策措施还不完善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出台支持服务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下功夫。着眼支持服务全省经济加快发展,出台了《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服务全力促进全省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了公司名称条件限制、放宽了企业集团设立条件,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允许企业以多种形式出资,大力支持省外资本来我省投资,加快我省市场主体发展的步伐。着眼支持推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出台了《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支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引导支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等60余条支持服务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发展,支持定单农业,净化农资市场,规范农村经纪行为,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着眼支持服务优化区域经济发展布局,提升我省经济发展质量,先后完善了《中共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积极支持服务全省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发展规划和建设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鼓励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新型工业企业和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支持推进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战略性重组,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着眼扩大流通,搞活我省市场,出台了《黑龙江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商标战略支持企业加快品牌发展的意见》围绕我省“四大经济板块”建设和“六大支柱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支持实施商标战略,在加强商标宣传,强化商标意识,引导商标注册,培育知名品牌,认定著名商标,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争创驰名商标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二是针对消费者和群众反映市场秩序执法力度不大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围绕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虚假广告问题,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虚假广告整顿月”活动,重点对药品、保健食品等虚假违法广告进行了监测,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仅开展活动10余天,全省共监测药品、保健食品广告1587条,涉嫌违法广告63条,并对违法广告进行立案查处。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无照经营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无照经营的专项整治,采取点面结合、随机抽取、明察暗访、交叉互检的方式,对繁华商业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娱乐、食品加工销售、网吧、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围绕消费者关心的难点问题,对商品房买卖及物业管理的霸王条款进行清理,共制止和纠正“霸王条款”1260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5万元。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了长效监管的力度,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实现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切实落实经销企业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食品质量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销毁、公布制度,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流通环节经营秩序规范。围绕维护边境地区经贸秩序平稳发展,加强同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及其边境机构加强沟通,签定了中俄双方《交流合作纲要》,有效拓展执法合作领域,加大对制售假劣商品打击力度,强化公平交易执法。


 

  三是针对依法行政不文明、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坚持“一把手”抓法制工作,树立“生命线”意识,增强“大法制”观念。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制定了详细的考评内容、考评办法和计分标准,将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有机结合,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能。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面,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全系统的行政执法进行严格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处理,截止目前,全系统共给予5人行政处分,2人记大过,2人记过,1人警告。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结合执法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试行)》。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方面,在原有《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程序规定》等14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案程序规定》、《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定案委员会议事规则》和《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制度体系。在实现执法检查制度化方面,采取各执法业务处室的专业检查与法制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将专业检查作为集中检查的一部分,结合年终执法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市地局进行综合评定,及时发现各地存在的执法问题,适时予以纠正,并将此列入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从2008年10月16日至31日,省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全省14个市(地)工商局2008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四是针对基层工商队伍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浮在上面,深入基层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省局党组班子成员分片定点联系市地工商局制度、省局处室联系工商所制度和省局机关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大力倡导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推进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在提高支持服务效率上进一步创新机制,开辟了绿色服务通道,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无偿代办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六项制度”,积极为市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上门服务、现场服务、跟踪服务、信息服务,对大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对重大疑难问题采取一事一议,建立健全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在强化支持服务措施落实上,认真解决政策措施落实不得力、不到位等实际问题,出台了《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强化责任求真务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意见》,强化了目标责任制度,严格实行主办负责制度,完善了督办检查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制度,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处理。在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政上,进一步完善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在全省1260多个工商所全面开展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自觉接受业户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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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