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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房间测出不同温度 居民和供热公司对数据难达共识
2008-12-25 15:58:02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杨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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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5日讯 “供热公司人员手中的电子测温计在家里一测,温度达到了17℃,而我们家中的温度计显示的温度刚到14℃,有时还要低。难道供热公司的温度计有猫儿腻?”23日,一位居民给生活报“供暖热线”打来电话反映。

  23日,哈尔滨市柏林四季小区16号楼2单元的田先生告诉记者,自从供暖以来,他家的温度就一直不达标。田先生多次找到供暖单位的维修人员查找地热不热的原因,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前几天,田先生找来供暖单位对自家室内进行测温。供暖单位的工作人员拿着电子测温计对他家卧室进行测温,测量结果为17℃,客厅为23℃,可他家的温度计显示卧室温度为14℃,客厅为17℃。“你的温度计不准!”工作人员对田先生说。田先生心存疑虑,究竟是他家的温度计有毛病,还是供暖单位工作人员测温有问题?随后,田先生又买来一个新温度计,这个温度计和他们家原来的温度计显示的温度基本一致。

  供暖单位的温度计到底有没有猫儿腻?23日上午,记者采访了一些业内人士。哈尔滨育英供热公司的田经理说,他们给住户测温时使用的是一种电子测温计,现在供暖单位多数使用这种测温计。“有的居民只相信自己的温度计,却不相信我们的。”采访中,田经理无奈地表示,“测温的地点、时间如果没有一个统一规定,双方对测量的数据很难达成共识。”

  随后,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朱继光主任。“供热单位目前采用的电子测温计的误差一般在2℃至4℃,只适合高温测量,并不适合测量室温。”据朱主任介绍,测温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的周期到法定技术机构进行检测,而有很多供热单位的测温计并没有按时进行校准。与此同时,居民家的温度计也未经质监部门校核,而且测温时就挂在墙上,不符合测温要求,这就造成了两者间的误差。朱主任建议,进行测温时最好使用专业的玻璃水银温度计,这种温度计测居民室温,具有稳定性强、精密度高等特点,得出的数值具有准确性。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