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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代表团第三次会议: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2009-03-10 11:15:2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焦明忠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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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0日讯 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我省代表团9日下午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围绕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进行大会发言。

  代表团团长吉炳轩、副团长刘东辉、王东华、陈述涛参加会议。代表团副团长龙新南主持会议。

  审议时代表们一致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内容丰富、富有新意,突出了常委会积极探索、深入思考、扎实工作的良好作风和精神风貌。报告围绕过去一年的重大事件和重点工作,把常委会行使职能的情况作了归纳。用了较大篇幅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国政治发展道路,有很强的思想性和指导性。

  马淑洁代表在发言时建议,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不断改进和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责任感和履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特别是突出监督重点和实效,强化财政监督,为13亿人民管好钱袋子。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工作,对财政支出、分配的监督实行专业化、日常化。

  展云庭代表在发言时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人大肩负着更加神圣的历史重任。作好人大工作要树立中心意识、为民意识、创新意识、务实意识和公开意识。

  王殿贵代表在发言时说,要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就应该赋予代表更多的对国家大事的知情权和审议权,更多参与国家大项目的监督和执法检查。

  徐振林代表在发言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推进立法进程,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加大对带有全局性的重点工作的专项检查工作。

  安清福代表在发言时说,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地域、经济、社会、人文、发展环境的差异性很大,要适当赋予市级人大立法权。

  李淑香代表建议,加强基层人大建设,特别是乡镇一级人大建设。

  张宪军、任纪善、李本公等代表也分别就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在政策层面加大对黑龙江的支持力度、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等内容提出了建议。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到会听取审议意见。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