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1日讯 鉴于当前我省日趋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省政府决定,将全省进入春季森林高火险期的开始日期由原定的4月20日提前到4月13日。10日召开的全省春季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了近期森林防火形势,部署了春季森林高火险期的森林防火工作。
近期我省各地气温急剧上升,大风天数增多,降雨偏少,气候条件对森林防火工作十分不利;而部分地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不严,野外随意用火现象时有发生;近日,境外和我省部分地区已经出现火情,有的境外火对我省构成了一定威胁。据统计,截至4月9日20时,卫星共监测到我省热点21个,共发生森林草原火情3起,境外对我省有威胁的林火1起。
为做好春季森林高火险期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大事来抓,真正做到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切实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进入春季森林高火险期后,在森林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在一切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路口设立检查站点,要切实抓好人的管理,尽最大努力管住人为火源,要重点抓好“五一”节日期间和农林交错处、行政区域边界处、农林人员混居区等重点地域的森林防火。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按照“火情发生3小时,将过火面积控制在5公顷以内”的首次扑救成功标准,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全力做好火情处置工作,努力提高首次扑救成功率。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大火案查处工作力度,震慑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会议还要求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要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副省长吕维峰参加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