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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卫生等领域公开办事 保送生药价物业等级公开
2009-04-17 08:04:3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何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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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7日讯 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昨天转发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房产住宅局深化重点领域办事公开实施(指导)意见,三部门今起将在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行业内重点领域推进办事公开。

  市教育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中小学校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其中包括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奖学金的评定、优秀学生保送上大学、两免一补的情况等;招生、分配情况,包括招生政策依据、计划指标、分数线、政策加分、录取结果的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及招生考试信息等。

  市卫生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应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务信息、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价格等,其中包括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主要医用耗材的名称、项目编码、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医疗与服务价格查询。向患者公开的主要包括患者病情诊断、治疗以及使用自费、贵重药品、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情况告知;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及结果以及患者就医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如丢失报销凭证补办,退、换药方等。

  市房产住宅局出台的《关于推行物业服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向业主公开下列内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等级、法人代表、办公地址、管理项目等基本情况;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服务承诺事项、办结时限及违诺责任,以及服务电话、小区管理规约、其他依法或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公开的事项。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