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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创建创业型城市目标 平均1人创业带动6人就业
2009-05-22 09:37:49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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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5月22日讯 21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哈尔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哈尔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的目标是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平均1人创业带动6人就业。

  据了解,经国家批准,包括哈尔滨市在内的82个城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落实国家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工作部署,哈尔滨市确定了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具体目标,并出台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全民创业。

  《意见》明确,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单位或个人投资10万元以上就可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金)零首付;创业者因非主观故意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规行为,实行“首次不处罚”预警制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愿开展创业活动或到企业工作,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批准可提前退休,鼓励国有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人员辞职创办企业;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创业者新创办的企业可按个体工商户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创业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高校毕业生、军队复员军人、残疾人、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建设便民摊群商(农)贸市场,优先吸纳本市下岗失业、失地农民和高校毕业生等创业人员入场经营。

  另外,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时讨论通过了《哈尔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方案》确定,2009年到2010年,哈尔滨市创业活动指数将达到20%,即辖区内参加创业活动人数占城镇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0%;带动就业比率达到1∶6,即平均一人创业带动6人就业;平均每年新增创业企业1.5万户,新增个体工商户3万户,新增企业存续一年以上比例达到7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