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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招募2000名“三支一扶”毕业生 补贴提高可加分
2009-06-01 14:24:3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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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日讯(记者 印蕾) 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黑龙江省将招募20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2007—2009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除外)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为2年。期间将享受每月1000元标准的生活补贴并参加社会保险,期满后将享受学费代偿、加分等优惠政策。

  据了解,今年,志愿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由2008年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1000元,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增加15分;报考县级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地市级以上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工龄连续计算。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原则上应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可在初试总分中增加20分,报考其他院校研究生的加10分。对到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服务和就业满5年的毕业生,可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可由学校迁转到省人才中心,或根据本人意愿迁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一律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农场人事部门,党团组织关系要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间的党费、团费参照当地农村党员、团员的标准缴纳。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省“三支一扶”办批准方可离开服务单位。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再享受国家和省给予的优惠政策。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流动开发处处长于夫介绍说,即日起到6月10日,志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可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www.hljrstbb.gov.cn)上报名,同时下载并填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由学校签署意见。6月20日前,将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印制的试卷,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进行考试考核。择优确定人选后将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明确的体检标准,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公示后的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毕业生名单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备案,同时下发《黑龙江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三支一扶”大学生持《通知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单位报到。
  
  今年我省计划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教比例约占49.3% ,支医的比例约占22.4%,支农的比例约占25%,扶贫比例约占3.3% ;本专科毕业生比例为4:6。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