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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1年起各级卫生系统实行全面禁烟
2009-06-01 15:32:2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姚国峰 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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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日讯(姚国峰 记者 杜筱) 日前,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卫生系统人员带头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黑龙江省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自2011年起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

  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已将烟草依赖作为一种慢性病列入国际疾病分类,确认烟草是目前人类健康的最大威胁。目前我国吸烟人群超过3亿,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高达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有1.8亿,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疾病。为此,卫生部发出的通知明确,控烟履约,人人有责。

  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到2010年,至少要有50%的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无烟单位,自2011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起表率作用,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指标纳入《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定,努力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要结合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积极宣传医疗卫生机构禁烟的重要意义,带动其他行业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同时,通过社会舆论监督,推动卫生医疗机构全面落实禁烟工作。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