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5日讯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在今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预征工作中,大三在校生也可申请入伍,在服现役完成后可复学继续完成学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的,将不属于违约。
据了解,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国家出台了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从6月开始,黑龙江省首次启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工作。其中规定,黑龙江省符合相关标准的毕业生入伍后可享受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考核后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我省省属院校研究生初试总分加20分,以及报考我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至15分等优惠政策。
教育部门近日对该政策进行了相关解读,其中提出大三学生也可作为毕业班学生在今年冬季入伍,在6月底前在就读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户口在学校所在地的,年底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和批准入伍,服兵役可以视为实习,按照学校的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的,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也可以作为在校大学生入伍,服现役完成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
同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参加了预征,经过初检、初审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仍可选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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