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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黑龙江计划招录政法干警报考不做专业限制
2009-07-15 18:17:17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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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5日讯 (记者 杨禹) 15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人事部门获悉,黑龙江省决定组织实施2009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2009年黑龙江省共计划招录(招生)484人。法院系统70人;检察院系统26人;公安系统337人;司法行政系统51人。

  据了解,招考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除特殊岗位外,报考时不做专业限制。

  据介绍,报考条件为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本科(二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