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综合  >  科教·就业  >  就业
搜 索
今冬征兵政策解答 退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加5至15分
2009-11-11 08:12:1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延涛 国良 张宏岩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1月11日讯 日前,今年征兵工作正在进行,记者就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关注的征兵政策,采访了市征兵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问:今冬征兵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今冬征集新兵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院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问:今年对报名应征的青年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4周岁。另外,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2009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

  问:适龄青年参军入伍都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并提供本人户口、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等,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大学在校生在院校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大学应届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问:今年征集新兵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报考国家公务员加5―15分;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考虑,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服义务兵期满后,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可享受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此外,农村义务兵入伍后,优待金标准由每年4600元提高到5400元。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