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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严查重金属污染 企业重大环境污染者挂牌督办
2009-11-24 16:41:3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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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23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从23日起,该厅在全省范围内将开展一次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该项检查是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等9部门《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进行的。

  据介绍,此次检查将全面排查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摸清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企业废渣场、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情况;企业含重金属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及运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城镇、企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填埋场渗沥液重金属排放及无害化处置情况。

  本次检查将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淘汰类的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建设项目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环保“三同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没有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予以关闭;对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对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一律挂牌督办,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