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显示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2009-12-14 21:07:3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伟 朱丹钰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2月14日讯 (黑龙江日报记者 刘伟 东北网记者 朱丹钰) 9月中旬至10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检查。14日,检查组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了检查情况。报告显示,《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开局良好,为我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提供了安全保障,对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显示,《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省政府统一部署,周密安排,逐级落实责任,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方案;各市(地)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监管工作平稳过渡。通过开展法律宣传,营造食品安全氛围。

  报告指出,省各监管部门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首创“四位一体”监管新模式,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强化餐饮环节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日常监管。为保证《食品安全法》更好的实施,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条例》的起草工作,出台《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研究制定《黑龙江省散装白酒管理办法》。全省上下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源头上把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严把生产加工关,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严把流通关,督促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开展行业规范整顿,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各市县以政府部门监管为把关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

  报告指出,实施《食品安全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执法主体之间的工作配合与协调还不够;质量检测手段落后,检测体系不够健全,技术资源需进一步整合共享;无专项监管经费,影响监管工作的开展;农村及城郊结合部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监管难度大;有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