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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星辰曾因抢劫盗窃罪被判16年 当年仅19岁
2010-03-12 09:41:3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崔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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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11日,记者全程踏访,还原了黎明监狱越狱犯孙星辰、陈聪聪的逃亡历程。很多市民关注的同时,也给打来电话,询问能否介绍一下孙星辰是因何入狱的?记者采访了解到,孙星辰因抢劫、盗窃罪2005年被大庆市肇源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那一年他只有19岁。

  11日,肇源县人民法院发给记者一份刑事判决书传真件,该判决书记录了孙星辰以及同伙在肇源县因抢劫、盗窃犯罪被判刑的主要事实。

  2004年10月23日晚,肇源县超等乡自由村村民孙星辰伙同王振羽、侯志峰、赵国富(另案处理)4人,获悉了开手机店的肇源县肇源镇居民赵某家的住址后,预谋实施抢劫。次日6时许,4人携带尖刀、铁棍和胶带来到赵某家门口守候。

  7时许,当赵某刚一打开房门,4人立即蒙面持刀闯入室内,将赵某及其妻子、儿子用胶带捆绑起来,抢走1700余元现金、43部手机、138张手机卡等,总价值56918元。随后4人逃离现场。此前,4人曾经在2004年10月9日、10月20日晚,分别在肇源县广场小区、肇源县茂兴镇盗得6台摩托车,总价值17480元。

  2005年10月21日,肇源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孙星辰有期徒刑16年。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