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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精简行政审批许可500项 约占清理总数38%
2010-04-01 17:48:13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楠 梁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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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日讯 (见习记者李楠 梁镌文) 1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8个月的清理工作,黑龙江省共精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500项,约占清理总数的38%。此项工作,在今年省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并以省政府1号令的形式进行公布。

  从2009年5月起,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共计132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006项,经审核保留633项,取消和调整37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16项,经审核保留189项,取消和调整127项。共计保留822项,取消和调整500项。

  据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王起翔介绍,本次清理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定期检验、是否收费等内容,都作出了明确具体和操作性强的规定。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约41%,大幅度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依法取消了77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定期检验措施。

  据介绍,此次清理整顿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强调政府职能的转变。如对行政机关以批代管,明显不具备审批性质、特点或者通过事后监督、日常监管可以实现管理效果的,一律取消或者调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原则上予以取消或者调整。对由下级行政机关作实质性审查、上级行政机关只作程序性批准或者不同层级都进行审批的事项,决定委托或者下放。对没有法定依据的定期检验措施予以取消。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