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日讯 身穿警服、驾驶警车,被警务督察拦下后竟拿出假警官证与执法人员对峙。昨天上午,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的执法人员查处了一名嚣张的假警察。目前,该人因违法冒充警察已被移交南岗公安分局革新街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昨日6时15分,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接到市民电话举报,称道外区南十二道街113号居民区经常有一辆警车在此拉运装修材料,而且驾车者也经常不穿警服。接到举报后,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李木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调查。
当督察人员来到道外区南十二道街113号时,看到被举报的“黑05455警”号警车正停在路边,驾车者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身穿警服,而且佩戴着正规的警号和警衔。见督察人员上前询问,该男子掏出一个警官证,并声称自己是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司法警察,警车是借用朋友的。督察人员发现,该人出示的证件是老式警官证,已经停止使用。证件上显示,该男子名为韩某,工作单位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三级警督。当督察人员要求滞留车辆,将其带回调查时,男子向督察人员叫嚣,声称自己是警察,为什么不能驾驶警车。经过近3个小时的工作,最终督察人员将车辆及人员一同带回省公安厅督察总队。
在随后的讯问中,该男子仍旧态度蛮横,不愿配合警务督察人员调查,并一直称自己是警察,直到督察人员在其身上又搜出南岗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追捕证、南岗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警官证,还有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追捕证三个标注不同单位的警官证时,男子才低下了头,承认自己只是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工作人员,不是警察。
据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李木介绍,经过初步调查,韩某驾驶的“黑05455警”号三菱越野车隶属于木兰县交警大队,2004年该车已经卖出,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至于这台车是如何到韩某手中的,督察人员仍在调查。由于韩某冒充警察、驾驶警车,目前已被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警方表示,还将对其使用的假警官证及警服来源进行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