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6日讯 近日,省保监局下发通知,要求从7月15日起,全省各财产保险公司正式实施“统一商业车险业务新车购置价格”规定,即同一车型新车在哈尔滨市投保车险的基本定价被“统一”。新规的出台实施,在保险业内和哈尔滨市车主中引发了不同的声音。
新规:“锁定”新车购置价
省保监局通知指出:为促进商业车险市场健康发展,防止通过下浮新车购置价格变相降低商业车险费率的违规行为,省保监局组织省保险行业协会在征求各财险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论证,统一了商业车险业务新车购置价格。规定各财险公司承保商业车险业务(含续保及电销业务)时,新车购置价格应以各财险公司系统中车型数据库载明的含新车购置附加税的价格为标准。
据了解,此前,宁波、青岛已率先实施这一规定。
解读:遏制价格战稳定市场
对于该车险新规的出台,省保险协会相关人士解释,“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税)的价格,是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的基础。出台这一规定,可防止出现车辆相同而保费不同的现象,防止少数保险公司在车价上做手脚,变相降费,扰乱市场。”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为规范车险市场,减少无序竞争,黑龙江省先后出台了统一车险费率及条款、限制车险折扣范围等规定,“事实证明,黑龙江省车险市场秩序在一系列‘统一’规定实施后,确实有所好转。”省保监局一位管理人员表示。
声音:优惠少了产品也趋同
在业内人士普遍叫好的同时,也有人对新规提出了质疑。一家小型保险公司负责人林经理表示:“我觉得监管部门管得太紧了,限制了市场竞争的空间,让我们这些中小型公司生存更艰难了。”一位准备投保的车主也告诉记者:“这几天,我一共问了4家保险公司,给的报价都一样,基本没折扣,承保的范围也没有特别之处,感觉在谁家买都一样。”记者又询问了多位车主,他们的普遍感受是:车险优惠空间小了、保险产品同质化。
他山之石:改革费率产品个性化
记者调查了解到,为了既保证车险市场秩序,又能扩大市场竞争空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均已在推动费率浮动改革。如各财产保险公司可使用现行的商业车险行业指导条款和费率,也可自主开发基于不同客户群体、不同销售渠道的商业车险专用产品供消费者选择,使车险产品的价格和内容都更加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