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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水务部门:一旦水质异常将提前发布通告
2010-08-02 10:24:2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马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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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水务部门获悉,为应对吉林化工桶对哈市松花江沿岸居民可能产生的影响,哈市制定《应对吉林化工原料桶冲入松花江事件应急处置松花江沿岸居民用水安全导意见》。根据《意见》,哈市饮用江水或以浅层地下水为饮用水水源的乡(镇)、村屯将成立保证饮用水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各区、县(市)也将加强水质监测,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将提前禁止江滩放牧、采砂等一切江岸活动。

  根据《意见》,哈市实行三级责任制,各有关区、县(市)政府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把居民用水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沿岸饮用松花江水或以浅层地下水为饮用水水源的乡(镇)、村屯将成立保证饮用水安全领导小组,由各乡镇行政一把手负责。同时,哈市有关区、县(市)卫生防疫部门将加强对松花江沿江村屯井水水质监测,依据上游水到达时间加大检测频率,如检测到水质异常,将立即停止民众取水。一旦确定水质受到污染,将采取送水车送水、村屯设立临时取水点、村屯一对一互助及异地调水等方式保障居民日常用水。

  此外,为保证松花江沿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哈市各区、县(市)环保部门将加强对松花江水质监测,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各区、县(市)将提前发布通告,全面禁止沿岸居民在江滩放牧、旅游、江内游泳、垂钓、采砂等活动。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