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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华房地产”把天井变房屋 房产部门:属违章建筑
2010-09-10 10:04:5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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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0日讯 冲着“32套典藏户型8.9折,使用面积28平方米仅售约16万元”的便宜房去,轮到自己却被告知没有了,最后稀里糊涂买了套同样面积而且贵出2万元的“天井房”,要想办产权每平方米还需缴纳1000元。近日,哈市市民李女士遭遇了哈尔滨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文字陷阱。

  6月9日,哈市市民李女士在媒体上看到哈尔滨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打出的“6月15日尾盘出清8.9折仅余32套典藏户型”的广告,广告中称,15日当天,前10位预定成交客户免一年包烧费。看到有如此优惠的房子,9日下午,李女士与亲戚朋友带上钱直奔“美华房地产”位于道外区承德街367号的“龙生自由港”售楼中心。

  据李女士等人讲,他们到这里后发现,手拿报纸前来购买“优惠房”的人非常多,大家都在抢着交订金。轮到李女士等人时,售楼人员却告诉她们,报纸上16万元的“典藏户型”卖没了,只剩下18万元的“天井房”,按套卖,但没有产权。“就这也只剩下几套了,如果不买,就没有了。”想想这个房子建筑面积4000多元一平方米还是很划算,为了能买到房子,李女士等人都现场付了1万元定金,并选定了自己的楼层号。记者看到李女士等人的结算票据上标明,他们买的是“龙升自由港“项目中的“天井房”。

  当李女士等人从抢购热潮中清醒过来后才发现,自始至终他们也不知道这个房子的真实售价,更不要说享受到8.9折的优惠了。李女士说,“美华房地产”与他们签署的协议上还说,他们同意办理房产产权时,还要按房产总面积向开发商交纳1000元/平方米的费用。

  近日,李女士等人将此事反映到哈尔滨市工商局房产工商管理所。工商部门经调查认为,“美华房地产”开发商不说原价,承诺8.9折一分不减,而且房子按套卖,诱导消费者消费,涉嫌虚假宣传。另外,该房地产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地址是道外区大水晶街91号,而实际办公场所却在道外区景阳街401号,注册经营场所与实际办公地点并不相符。

  “美华房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方志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李女士等人购置的“天井房”不是广告宣传中的32套典藏户型,打折、减免物业费等优惠是针对典藏户型,而不是“天井房”。他表示,由于该公司打出的广告在措词上有些不严谨,让李女士等人产生误会,他表示歉意。但对于李女士等人所说的要按8.9折返款不能接受,公司可以带利息退款。

  面对“美华房地产”负责人的解释,李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因为按照方志秋的说法,同样面积有产权的商品房可以打折还可以免包烧费,可是没有产权的“天井房”却不仅不能享受任何优惠,而且还贵出2万元,要想获得产权还需要另外加钱,怎么可能出现这种本末倒置的事情呢?这不明摆着是在跟消费者玩文字游戏么!

  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商品房处了解到,哈尔滨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龙生自由港”停缓建复建项目(原是烂尾楼)“五证齐全”,住宅和商服共计363套,但不包括“天井房”,“天井房”属于违章建筑。

  据有关人士介绍,“天井”是四面有房屋、三面有房屋另一面有围墙或两面有房屋另两面有围墙时中间的空地,属于公共场地。开放商擅自改变了规划用途,在天井建房对外出售,也侵犯了其他住户的利益。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