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0日讯 日前,我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在职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出售伪造、变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5亿余元。该案被公安部经侦局列为部级督办案件,重点挂牌督办。
国税局向警方移送线索
今年初,市公安局接到哈市国税稽查局移送线索,反映在其税务监管稽查中发现哈尔滨某礼品有限公司、黑龙江某服装加工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至7月期间,分别使用从北京市两户企业取得的购买产品不同、销售方汉字名称不同而发票号码相同、销售金额、税额均相同的北京市增值税专用发票各6份(俗称克隆票),在哈市两家国税分局分别申报认证抵扣,涉案金额5642余万元,税款410余万元。税务机关认为其极有可能涉嫌虚开犯罪。接到此线索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及市公安局迅速采取侦查措施,利用近一个多月侦查,摸清了以秦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的基本情况,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依法立案,迅速将秦某某、杨某某、矫某、王某某、裴某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
专管员驾豪车卖假发票
经初步查明,从2005年起,犯罪嫌疑人秦某某为牟取暴利,利用其税务机关专管员的职务之便,先后在其管理辖区范围内成立公司(无经营地点、无人员、无实际经营),从犯罪嫌疑人詹某、陈某、黄某(均为广东潮汕人)处取得经过变造的北京、上海、广东、沈阳等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3亿元,已申报抵扣税款3400余万元。取得进项发票后,秦某某身穿税务机关制服,驾驶豪华车,以成立的空壳公司名义,向其管内的企业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开票金额10%-12%的比例收取开票费。经过审讯和进一步索取证据查明,犯罪嫌疑人秦某某获取“开票费”的一个银行账户就达500余万元。
10名嫌犯3人来自税务
今年一季度,因“业务扩展”需要,秦某某以带朋友挣钱为诱饵,分别指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矫某等人分别设立了9家公司,在没有实际货物往来情况下,由犯罪嫌疑人秦某某负责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后,开出销项发票牟利。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目前已确定秦某某控制的有问题企业就达15户。
截至目前,警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其中秦某某、杨某某系哈尔滨市国税局某分局公务人员,王某某系哈市国税局某分局在编工人。相关部门已追缴税款人民币410余万元,扣押非法所得10万元,丰田越野车一台(价值人民币50余万元),涉案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3份和7家涉案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