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盛在大庆、双鸭山、佳木斯市调研时强调
努力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东北网11月3日讯 (记者 岳云雪)10月29日至11月2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建盛到大庆市、双鸭山市、佳木斯市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政法综治维稳机关职能作用,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进行调研。
调研中,黄建盛深入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以及社区、企业,详细了解今年工作特别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并与基层政法干警进行了座谈交流。黄建盛指出,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对今后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黄建盛指出,要深入扎实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要不断深化“平安龙江”建设,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危爆物品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不断壮大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力量。要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面开展执法大培训活动,对干警进行普遍轮训,大力树立和宣传政法先进典型,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公正廉洁执法意识。要把队伍管理、执法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政法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政法干警良好形象。
黄建盛强调,要立足于源头预防,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社会矛盾。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积极探索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组织机构、制度机制,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要重点加强基层乡镇、街道“大调解”机构建设,整合多种资源和力量,切实增强基层一线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各级综治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的职责,各级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做好相互间的沟通协调,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真正实现既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要切实抓好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落实,及时掌握社会稳定形势,超前采取有效应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决策不慎、考虑不周、措施不当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把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地方、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