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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群力新区楼体禁设户外广告 禁设废品收购站
2010-11-18 09:08:49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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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为全面提升群力新区核心竞争力,哈市出台了《群力新区城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群力新区道路竣工后5年内禁挖,禁止在楼体设置户外广告。这是记者17日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的。

  《办法》规定,在群力新区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新区城市道路竣工后5年内严禁挖掘。确需挖掘的,应当经新区管理机构同意后,由新区管理机构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新区管理机构按照新区道路功能在次干路、支路、公园、广场等区域设置公用泊车位,泊车位实行有偿服务、市场运作、智能管理。

  《办法》还规定,禁止在群力新区内的楼体、墙体、桥体等部位设置户外广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或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张贴。严禁设置露天垃圾箱、垃圾转运间等设施,公共场所垃圾收集、清运实行市场化管理,居住小区和公共场所试行垃圾分类,定时收集。新区内严禁设置废品收购站。

责任编辑:王凌霞